罗伯特·罗德里格兹:罪恶之城、三步杀人曲、杀手悲歌、阿丽塔与电影制作
Robert Rodriguez: Sin City, Desperado, El Mariachi, Alita, and Filmmaking
独立电影起家的导演谈低成本拍摄的起点、暴力美学风格的形成,以及数字技术与影像实验。
1992 年,罗伯特·罗德里格兹(Robert Rodriguez)带着一部西班牙语电影去了多伦多电影节。他是墨西哥裔,但在美国长大,家里不说西班牙语。这部电影的剧本是他用英文写的,然后让演员一句一句翻译成西班牙语;他写下的英文字幕,最后成了这部电影的字幕。拍摄时他把“录音”这个词的西班牙语说错了,演员看着他一脸茫然。整部电影成本 7000 美元,他一个人担任导演、编剧、摄影、剪辑、录音、配乐、特效,全片几乎每个镜头只拍一条。
这部电影叫《杀手悲歌》(El Mariachi),拿了圣丹斯电影节评审团大奖,被哥伦比亚影业买下,后来拍了两部续集。它开启了一个导演的职业生涯,也顺手改写了独立电影的游戏规则。
一个被全世界记住的镜头,其实是逼出来的
《三步杀人曲》(Desperado)里有一个后来变成互联网迷因的镜头:主角扔出两颗手榴弹,慢镜头背对爆炸走开。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精心设计的风格化场面。
实际情况是,那天他找特效师要一点“人体碎片或者弹片”往楼上炸。特效师已经累到快散架,说没有碎片,只能给一个丙烷火球,而且烧得极快,一闪就没。罗德里格兹问,多快?对方说,就那么快,但够大够橙。
他的解决方案是:用慢镜头拍,让火球在胶片上停留久一点。然后他跟演员说,我知道这个火球有多大,你们走得快一点,表情要坚定,一直走,别停,别回头看,不然眉毛可能被燎到。
拍完他拿去给詹姆斯·卡梅隆(James Cameron)看。卡梅隆看到那个镜头,手举了起来。他之前从没见过这种画面。六个月后《杀出个黎明》(From Dusk Till Dawn)上映,罗德里格兹又在加油站爆炸那场戏里用了一次,这个视觉语言就彻底定型了。
两次电影相隔不到半年上映,观众以为这是某种新风格。它的来源是一次预算不够、时间不够、特效师快撑不住之后的临时应对。
把一场火灾留在成片里
《杀出个黎明》酒吧那场戏更极端。特效师在演员身后堆了远超需要的炸药,爆炸冲出门框的瞬间,整个酒吧正面(泡沫做的)开始着火。你如果在成片里仔细看,火球升起来的时候,布景已经在烧了,只是剪辑点刚好卡在观众看清之前。
那是那个外景的第一天、第一个镜头。消防水带接上去,没水。整个美术组站在那里哭,因为他们花了几周搭出来的东西,几分钟就变成焦炭。演员 Cheech Marin 说,看来我今晚的台词是不用说了。
罗德里格兹的反应是:继续拍。
“这黑乎乎的样子挺酷的,我们就这么拍。”
所以那整场戏里,乔治·克鲁尼和 Cheech 站在一栋烧焦的建筑前面,那片焦黑不是美术做的旧,火真的烧过。如果布景完好无损,观众反而能看出这是泡沫搭的。火灾把它变成了一种末日感。
他后来总结这件事的方式,比任何励志书都直接:计划一定会崩,你唯一能做的是在崩塌的现场睁着眼睛,看有没有什么东西正好被你撞上。“从失败的灰烬里筛,你下一次成功的那把钥匙就在里面。但如果你不去找,你就找不到。”
一次票房失败,埋着两个最大的成功
1995 年,昆汀·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打电话问他,要不要和另外两位导演一起拍一部短片合集,发生在同一家酒店,同一个除夕夜,每个人用一个房间,彼此不知道对方在拍什么。
他的第一反应是举手答应,没有做任何调研。事后他才发现,多段式合集电影在商业上几乎从不成功,哪怕导演是科波拉、斯科塞斯、伍迪·艾伦,观众也不买账,因为观影体验像电影开场了三次。
《四个房间》(Four Rooms)上映,票房扑了。
如果他只看到“扑了”这一层,故事就结束了。但他去灰烬里翻,翻出了两个东西。
第一个:那部片里他拍的那一段,是两个小孩在酒店房间里乱跑,父母不见了,让服务员当保姆。拍的时候他看到安东尼奥·班德拉斯(Antonio Banderas)和他太太,觉得这两人长得像一对国际间谍。他想,如果这对父母真是间谍,两个孩子得去救他们呢?这个点子后来变成《非常小特务》(Spy Kids),到现在拍了五部。
第二个:他太喜欢拍短片了,一直不甘心合集这个形式不成立。他想,如果不做四段、四个导演,而是三段、一个导演,用三幕剧的结构来做呢?这个想法后来变成《罪恶之城》(Sin City)。
他讲这件事的时候特意强调,他举手接这个活儿,图的是跟朋友一起做点好玩的、试一点新东西,钱从来不在考虑里。所以“失败”这个判断本身就不成立,因为他要的东西已经拿到了。真正需要重新审视的,是那个用票房定义成败的坐标系。
“有时候过河的唯一办法,就是在头两块石头上滑倒。”
一个人就是整个剧组
《杀手悲歌》的拍摄方式,今天听起来像某种行为艺术。
那台摄影机是租的,16 毫米,噪音大到无法同期录音。他没钱做隔音罩,请不起录音师,所以流程变成:先拍画面,一个镜头一条,绝不重来;然后让演员把整场戏的台词再讲一遍,话筒贴到嘴边近距离录;最后在剪辑台上手动对齐。
奇迹在于,他用的全是非职业演员。这些人不是在“表演”,他们只是用自己的节奏说话,所以每一次说的方式几乎一模一样。同步率天然就高。哪里对不上,就切到狗、切到刀、切到女主角,再切回来的时候口型已经重新对上了。
这个为了省钱被迫发明的方法,意外造出了他后来标志性的快切节奏。他在访谈里说得很清楚:这个剪辑风格谈不上美学选择,它就是唯一能让声音保持同步的办法。
还有个细节。他太穷,主角的手提箱是家里拿的纸板箱。装枪的那个是借来的,顶部材料磨掉了一块,露出木头颜色,跟另一个箱子对不上。他舍不得买油漆,所以成片里是这样处理的:纸板箱放下,切;换成木头的那个,打开;关上,切回纸板箱,人走出去。他自己提示观众去看这些剪辑点,因为大多数人根本不会注意,注意力全在动作上。
他讲这段的时候语气很轻,说这部电影是“练习片”,本来打算直接卖给西班牙语家庭录像市场,赚回本钱再拍第二部。他压根没想过会有人认真看。正因为没想过有人看,他才敢一个镜头一条、敢不买油漆、敢把所有实验性的东西都塞进去。
“因为你觉得没人会看,你反而做出了了不起的东西。你只是在为自己做。”
这句话可以单独拿出来讲。他后来分析,如果当时知道这片子会去圣丹斯,他会“认真起来”,会拍保险镜头,会顾虑,会变得保守。那份业余和无知,恰恰是这部电影能成立的前提。
声音是画面的另一半
访谈里有一段他现场演示的素材,讲的是《杀出个黎明》电视剧版里一个 20 分钟拍完的动作段落。演员 D.J. Cotrona 提了个想法:在一个西部僵尸小镇,主角手里的枪空着,子弹在另一只手上,撞到僵尸的时候子弹飞出去,他跳起来在空中接住子弹、上膛、落地前开枪。
电视剧一集拍七天,剧组里每个人对这个镜头的想法都不一样。特效指导想上威亚,摄影指导不操作机器,剪辑师在另一个房间,视觉特效团队根本不在现场。
他自己就是所有这些岗位。所以他现场做的是:先让替身跳一次,看滞空时间,发现根本不够。然后决定让演员本人上。用三跳剪成一跳。所有子弹都打偏,只有一颗进膛。主摄影机装长焦,他自己操作;B 机斯坦尼康不动,因为没时间改装,直接倒过来拍,后期翻转。
后面这一步才是重点。他回家自己剪,自己配声音。他让所有子弹飞行时的音乐全部消失,只留下夹克被风吹的声音、子弹碰撞的叮当声。观众在那一瞬间会屏住呼吸,因为没有任何声音告诉他们结果。
还有一个技巧更狠。演员上膛的动作实际上没有被拍到特写,但他在声音上做了一个“特写”:其他声音全部抽掉,只留下那个金属卡榫声,贴得极近。观众会坚称自己看到了特写。
“你没听见,你就没看见。你没看见,但你放了一个声音,你就听见了,然后你在脑子里就看见了。”
还有一处。演员在第一个镜头里就已经落地了,但他在落地的瞬间没有放声音,所以那八帧画面被观众的大脑自动忽略,人看起来还悬在空中。他靠声音的缺席,把物理时间拉长了。
这套本事的来源很朴素:他早年拍《杀手悲歌》时摄影机没法录同期声,只能后期一条一条贴音效,贴到对声音的判断变成肌肉记忆。后来在《四个房间》里,开场服务生把钥匙插进锁孔那一串声音,他用的是枪械音效,不是钥匙音效,因为真实的钥匙声在大银幕上不够“响”。
他给了一个厨师式的比喻:食谱上写了这个,但你尝一口,觉得需要加点辣椒、加点盐、挤点柠檬。剪辑台就是灶台。
会剪辑的导演,天然领先好莱坞一大截
他有一个说法,直接解释了为什么好莱坞电影那么贵。
一个剧组可能有两百人,他判断这里面没有一个人会剪辑。所以现场拿的素材是错的,所以要补拍,所以剪辑师在某个房间里干等,事后打电话说“我们还需要那个特写”“那个不接,得重拍”。两百个人在烧钱,因为没有人知道最后那些素材要怎么拼起来。
他的工作流反过来:先想清楚剪辑点,再决定现场拍什么。制片厂的人第一次看《三步杀人曲》的素材时很慌,说镜头太短了。因为他们的经验是:一个人走进酒吧,先用大全景拍完整场对话。他的做法是,大全景只拍人走进来那两秒,然后立刻换机位,因为他知道后面要用中景和特写,大全景的其余部分根本不会用。
他把第一场戏剪出来放给制片厂看,对方看完说,行,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罪恶之城》里布鲁斯·威利斯拍了九天,本尼西奥·德尔·托罗(Benicio del Toro)三天,布莱特妮·墨菲(Brittany Murphy)一天。米基·洛克(Mickey Rourke)和鲁特格尔·哈尔(Rutger Hauer)的对手戏,两人相隔八个月拍摄,一个对着他演,一个对着他演,后期剪在一起。
他自己讲到这里也觉得这件事邪门。因为他 19 岁时做过一个练习:把鲁特格尔·哈尔在《搭车人》里的镜头和米基·洛克在《斗鱼》里的镜头剪成一个音乐录像,为了看起来像同一部电影,他把整段做成了黑白。十几年后拍《罪恶之城》,他一个一个地拍这两个人,然后在剪辑台上把他们拼进同一个黑白世界。他翻出那盘旧带子的时候愣住了。
“有时候你有一个愿景,它并不清晰,但它是从未来传过来的。你只需要跟着那个声音走。”
把德尼罗拍四天,把 Lady Gaga 拍半天
《弯刀》(Machete)里罗伯特·德尼罗演反派。他给德尼罗打电话,说这个角色是整部电影的大反派,但我保证只占用你四天。
德尼罗的角色有一场医院戏。实际情况是:德尼罗住在奥斯汀市中心的 Stephen F. Austin 酒店,剧组把隔壁房间改成了医院布景。他早上醒来,穿过走廊,躺到隔壁床上,穿上睡衣就能拍。房间里加一根输液管、两个护士,就成了病房。
他跟德尼罗说,你拍下一部《拜见岳父大人》的时候会想起我,因为那部戏你要在拖车里坐六个月。同一件事,换个组织方式,成本和时间可以差出两个数量级。
Lady Gaga 更夸张。她在公开场合说过,《弯刀》里应该放她写的《Americano》。他听到之后打电话过去,问她成名之前是不是学过表演,有没有考虑过演戏。她说学过。他说,问题在于我的同行不知道怎么“放人”,他们一开口就要你六个月,你还在巡演。但如果你来,我半天就能拍完你的全部戏份,还能顺手把电影海报拍了。
她来了。他把几个布景像流水线一样排在一起,车里的、走廊的、房间的,一路拍过去。半天收工。后来《雨中的我》(Rain On Me)的 MV 就是他导的。
《罪恶之城》里她也只用了半天,因为她的巡演到了休斯顿,开车到奥斯汀就能拍一场和约瑟夫·高登-莱维特(Joseph Gordon-Levitt)的对手戏。
能做到这件事的前提不是人脉,是他同时掌握剧本、摄影、剪辑、特效四个环节,所以他能准确判断:这个演员的戏份实际需要多少小时,哪些镜头可以放在别的日子里合成,哪些东西可以用声音和剪辑糊过去。这种确定性,才是能对一线演员开出“只占用你四天”的底气。
先在纸上验证,再让对方零风险
《罪恶之城》的起源过程,是他做事方法的浓缩版。
他从小就买弗兰克·米勒(Frank Miller)的原著,每次看到不同版本都买一本,回家才发现已经有三本了。他后来意识到,米勒是“又写又画”的作者,在他眼里这就像一个自己编剧自己导演的人,天然有亲近感。
转折点是他拍完《非常小特务 3D》,在绿幕上完成了大量数字拍摄。他看着自己的漫画书想:我现在知道怎么拍了。演员放绿幕前,背景完全后期做,画面调成高对比黑白,窗户就是一个白方块。预算甚至可以滑动:没钱了就把人拍成黑白,背后打一个白点当路灯。
他先在自己工作室的绿幕前拍了一个测试,让妹妹和自己上镜,调成黑白,看起来跟漫画一模一样,只是会动。然后他打电话给漫画家朋友 Mike Allred 要米勒的号码,第二天就飞了纽约。
在酒吧里,他把笔记本打开,给米勒看一个看起来完全是他自己漫画的画面开始动起来。米勒问,你怎么做到的。
然后是关键的那段话。他跟米勒说,我知道你不认识我,我得赢得你的信任,才能拿到你的孩子。但我们现在就能拍。米勒兴奋了两秒,然后说,不行,那还得写剧本,然后制片厂会提意见,会有一堆事。
他给出的方案是彻底的风险转移:
- 十二月我一个人写剧本,不花钱。剧本基本就是从你的书里剪出来,我不加东西。
- 一月找几个演员朋友来我的绿幕,把开场戏拍出来。这场既是测试,也就是成片的开场。
- 特效、声音、音乐、片头字幕,全部我自己做。
- 我们一起看。你喜欢,我们就拍,那时候你再给我版权。你不喜欢,这东西归你,就当一部短片,拿去给朋友看。
米勒没有任何下行风险。所有时间、金钱、技术风险都在罗德里格兹这边。
结果是:十一月见面,十二月写完剧本,一月十小时拍完开场,两周做完特效。他拿着这个片段去见布鲁斯·威利斯,片头字幕第一个名字打的就是 Bruce Willis,然后说,你看,你已经在片尾字幕里了,你现在必须演了。三月开机。
“我把所有的风险都拿走。这是我能给出的最好的东西。”
他后来对米勒说了一句话,解释为什么他能看懂这本漫画:我以前是画漫画的,你其实已经是导演了,你只是用笔代替了摄影机。你从纸面演员身上拿到的表演是惊人的,你的镜头设计超过任何一位摄影指导。别的制片厂拿到这个本子,会把它拍成一部灰暗的犯罪片,他们会漏掉最要紧的一点:这个故事的视觉本身就是一半。
创意不是你挤出来的,是流过来的
访谈里他反复讲一个概念,叫“管子”(pipe)。
他的判断是:创意不来自你。有一个“创意精灵”需要一双手,你没有手它就没法工作。你要做的是把自己变成一根通畅的管子,别用自我把它堵上。
他给了一个非常具体的失败案例。19 岁那年他每天要交一幅连环漫画,被截稿日追着跑。他想偷懒,希望能“先在沙发上想清楚整个漫画,然后再画”,半小时搞定,不用花三小时。结果他在沙发上躺到交稿前 30 分钟,什么也没想出来,最后还是得坐到桌前,画出第一格,第二格自己就跟上来了。
“如果你是这个姿势(瘫着),创意精灵不会来找你。它需要你的手。它不会因为你坐在那儿等就奖励你。”
他的写作工具是一叠索引卡,包里常年放一包。他说他用这东西赚过一百万。写下“他走进一家酒吧”“酒保说我们不雇 mariachi”“一个提着吉他箱的人进来,开枪扫射”,然后发现这是短片的结构,不是长片。那就再往前加:反派在监狱里,警察都是他的人,有人买凶杀他,他反杀,然后打电话说“我要来你的城,杀光你的人,再来杀你”。
你再写“他手会中枪”,因为他是乐手,民谣都是悲剧。那女孩就得死。为什么?因为这是这个人物的起源故事,他要变成那个提着武器箱走天涯的人,他必须失去一切。布鲁斯·韦恩的父母必须死。现实逻辑上讲不必,可不这样他就没有驱动力。
他在这一段里讲了一个可以直接用的方法:很多人去心理咨询,目的是拿问题,答案你自己都有。而我们平时问自己的问题往往是“我为什么这么失败”,这个问题你能立刻想出十个答案。换成“我今天能做哪三件不仅改变我的人生,也改变我身边人的事”,你会写出十五件。
身份比欲望更有力量
访谈里有一段他自己的人生案例,讲到这个转换有多快。
他从小就讨厌运动,高中是画漫画的,个子很高,教练来拉他进队,他说他不觉得人应该跑,除非有人在追。他把这句台词写进了《老师不是人》(The Faculty),给了那个拿着摄影机的角色。
代价是,长期伏案画画让他背反复出问题,一次能躺一个月。拍片后操作斯坦尼康,每年都要打可的松。拍《非常小特务 2》时,里卡多·蒙塔尔班(Ricardo Montalban)因为背部手术失败坐在轮椅上,对他说,我 84 岁了,你什么借口?
他后来问史泰龙怎么练。史泰龙说,找教练。他说,连你都要教练?史泰龙说,我需要教练。他想,那普通人算什么。于是他请了教练,然后每次教练来他都觉得恶心,因为他讨厌训练。他说他从来不理解运动。
转折发生在一个朋友身上。那位朋友抽了一辈子烟,医生让她戒。她说她现在不抽了。他说,你会复吸,因为你刚才告诉我,你的身份是个抽烟的人,你现在只是“一个不抽烟的烟民”。你得说“我是个不抽烟的人”。不抽烟的人闻到烟味会呛。
他说完这段话,自己愣住了。他想,那我的“训练”呢?
“那天我说,我是个运动员。这是我这一辈子最不可能用来形容自己的词。”
第二天开始,他再也没请过教练。他并没有突然爱上训练。“运动员”这个身份会自动生成行为:运动员会腾出时间训练,运动员会吃得干净。他说这跟愿望无关,问题出在身份上。你缺的从来不是渴望,你缺的是那个自我定义。
他把这个逻辑套在创造力上。他问 Lex 是否认为自己是 creative person,Lex 犹豫了。他说,你一犹豫,就等于在起跑线上把自己的腿锯掉一条。你说“我不确定我算不算”,另一条也锯了。
“会怀疑自己够不够好的,才是真正的艺术家。你刚才那份不适,就是证据。”
身边必须有人比你强出一大截
他讲《三步杀人曲》开拍前,他去见卡梅隆,想给对方留个好印象。他说,我刚上了一个三天斯坦尼康课程,因为我请不起斯坦尼康操作员,我要自己操作。
如果对方跟他同级,回答会是“我也干过这事”。卡梅隆的回答是:我买过一台斯坦尼康,没打算用它拍,我把它拆了,要设计一台更好的。
“我们在学怎么用机器,他在设计新系统。你要跟这种人待在一起,不是跟和你做同样事情的人。”
他讲昆汀,说去他家能看到几张手写稿,问那是什么,昆汀说,那是我写了开头不打算写完的东西。他说,能不能给我,我拿它去扩成三部曲。他扔掉的,普通人愿意拿命换。
他讲斯皮尔伯格。九十年代中期,斯皮尔伯格在拍当时最好的一批商业片,同时被媒体、观众、影评人集体扔石头,《侏罗纪公园》被说成“就那样”。他当时正在跟斯皮尔伯格筹备《佐罗》,被这个氛围吓到了,想,也许我该待在雷达下面,别把头探出来。
他问斯皮尔伯格:人家天天朝你扔石头,你怎么受得了。
“哦,罗伯特,你只要不眨眼就行。”(Oh, Robert, you just don't blink.)
他说这句话听起来像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台词,但当时能看出对方说的是真的,而且能看出他就是这么熬过来的。那些攻击的设计目的就是让你眨眼,你只要不眨,它就失效了。
他还讲了一个更隐蔽的机制:他 19 岁做过一个音乐录像,把鲁特格尔·哈尔和米基·洛克剪进同一部黑白电影。十几年后在《罪恶之城》的剪辑台上,他做的事一模一样。他说他不知道那个愿景是什么意思,但它是从未来传过来的,你只要跟着走。
《阿丽塔》和卡梅隆的工程脑
《阿丽塔:战斗天使》(Alita: Battle Angel)的起点是 1995 年。卡梅隆给他看《阿凡达》的剧本处理稿(scriptment),当时所有技术都不存在。他读完想,这故事很好,但这要怎么拍,不可能。
《阿丽塔》原本是卡梅隆为《阿凡达》做的技术准备,结果《阿凡达》先做成了,阿丽塔被推到一边,等了将近二十年。
罗德里格兹的版本是“加快版的卡梅隆流程”:卡梅隆的《阿凡达》几乎全 CG,他这边有大量实景。他在奥斯汀的旧机场地块上搭了七条街的实景,二十英尺高的墙,上面用数字延展。这是全美现存最大的实景片场,因为一般布景拍完就拆,他留着,一直用来拍墨西哥、南美、欧洲的各种设定。
女主角罗莎·萨拉查(Rosa Salazar)在试镜时把他看哭了。她的表演通过动作捕捉和面部捕捉被一比一还原,而这些表演发生在真实搭出来的街道上,她不是对着绿幕在空演。
“如果你把她放进一个真实的环境,那是真正的挑战。如果全是 CG,那你可以糊弄一切。”
他讲这段时强调了一个技术与表演的关系:没有表演,特效救不了你。所以他把克里斯托夫·瓦尔兹、詹妮弗·康纳利、马赫沙拉·阿里全放在现场,
让技术在他们的对手戏里消失。
他还提到一个少有人知的事实:《阿丽塔》其实成了维塔(Weta)为《阿凡达 2》做的训练场。那些在水下捕捉、表情精度上的尝试,先在阿丽塔身上跑了一遍,所以第二部《阿凡达》的水看起来比第一部精细那么多。
关于卡梅隆,他给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对照。他问卡梅隆,你拍片时能清晰看到成片吗?卡梅隆说,很远,而且失焦。你做着做着,它才开始清晰。
他追问,那你不是有激光视力。卡梅隆说,不是,就是很远、很模糊,然后一点点走过来。
这段对话卸掉了一个幻觉。那些看上去最笃定的人,开机那一刻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区别只在于他们相信自己能一步步走到那儿。
他还讲了卡梅隆那艘破世界纪录的潜水器。模型就摆在办公桌上,巴掌大小。他问,你下潜的时候不怕吗?卡梅隆说,不怕。为什么不怕?因为逃生舱是我设计的。要是我跟别的什么笨蛋一起下去,我会怕。
这种笃定没法借,也教不会。它来自“这件事的每一个环节我都亲手做过”。
创意加技术,才是那个稀缺品
罗德里格兹 16 岁那年暑假,父亲把他送到朋友马里奥的照相馆打工。马里奥让他带一台相机回家,学怎么用,理由是学会了才好卖相机。
他在家里有一堆弟弟妹妹,就拍他们。把照片拿回去,马里奥冲洗出来,看了看说,这些很有创意,你是个有创意的人。
然后马里奥说了那句话,他说他到现在都没法忘记:
“那是一种天赋。但现在你需要变得技术。”
马里奥的解释是:有创意的人需要技术人员,技术人员也需要有创意的人,因为这两样很少长在同一个人身上。创意是天生的,技术是违背天性的,但你可以逼自己学。如果你两样都有,你就不可阻挡。
这句话直接解释了《杀手悲歌》为什么没有剧组。他当时想得很清楚:如果我只是那个有创意的人,我就永远需要别人来把它实现,我的“我需要”清单会永远很长。而一旦你的清单长到一定程度,你就永远到不了你要去的地方。
所以他一个人去了墨西哥,摄影机的用法是打电话问出来的。他不知道怎么调马达转速,不知道景深怎么控制,整部片拍完都不知道胶片到底有没有正常曝光。
他把这套逻辑总结成一类人的画像:卡梅隆是这样,乔治·卢卡斯是这样,约翰·拉塞特(John Lasseter)是这样。极度技术加极度创意,是这些人真正的护城河。
他还讲了一个反向观察。他邀请卡梅隆来奥斯汀的工作室,卡梅隆看完说,你身边只招跟你一样的人,你每个毛孔都在往外冒创意,你这里每个人都是如此。他回,我不是刻意这么招的,但如果一个人不是这样,他在我这儿待不下去,自己会走。
然后他去了卡梅隆的工作室,看到满屋子都是“卡梅隆式的人”。他说那些人极度技术,你跟他们讲物理不能含糊,不能模糊逻辑,他们会说“不对,这个不成立”。两边的门槛都极高,只是方向不同。
卢卡斯还跟他讲过一句关于地理的话。那时全世界只有他们俩在拍数字电影,卢卡斯说,幸好你住在奥斯汀,我住在马林郡。因为你不在洛杉矶那个盒子里,你自然会跳出盒子想问题,你就会撞上创新。
他说卢卡斯说对了。为什么我们不拍数字?那就拍数字。为什么不做数字 3D?那就做。为什么背景不全用绿幕?那就用。远离那个会说“你不能这么干”的环境,方法自己就长出来了。
在客厅里剪片,是一件被禁止过的事
1994 年,他是索尼片厂里唯一一个用电脑剪片的人。不只如此,他是在自己家里剪。
制片厂一开始不让他剪,理由是:我们从没有导演自己剪自己的片子,不能开这个先例,否则以后导演权力太大。他的回应是:你们买了《杀手悲歌》,那部也是我自己剪的。
对方妥协,但要求他去洛杉矶剪,方便他们随时看。而且他们看完素材之后很焦虑,说镜头太短了,一切都不对。
他把第一场戏剪出来,请他们到家里看。那场戏是史蒂夫·布西密(Steve Buscemi)在讲 mariachi 的传说,一大段独白。看完他们说,行,你知道自己在干嘛,走了。
那一时期他同时在剪三部片:《三步杀人曲》《四个房间》《杀出个黎明》。德尔·托罗来过,索德伯格来过,卡梅隆也来过,进门第一句是“我听说你客厅里有台 Avid”。
这件事在 1994 年是异端。它今天听起来平平无奇,因为那条路已经被人走通了。而它之所以能走通,是因为他把“工具在谁手里”当成了创作主权的一部分。
他讲卡梅隆的一个故事佐证这一点。做《终结者 2》时,片方不让用《Bad to the Bone》那首歌,认为不管用。卡梅隆周末晚上偷偷进剪辑室把它剪进去,第二天放给他们看。他后来对罗德里格兹说,我讨厌跟剪辑师合作,我要在自己家拆一堵墙,装一台 Avid,下一部我自己剪。
他真做了。他凭《泰坦尼克号》拿了剪辑奥斯卡。他还有别的剪辑师,但他每一部都自己剪一版。
“你不能把那种权力交出去。因为你没法向别人解释你的愿景,你自己都还没想清楚,它是在做的过程中长出来的。”
同一天,收尾两个三部曲
2003 年夏天《非常小特务 3D》上映,几个月后《墨西哥往事》(Once Upon a Time in Mexico)上映。两部都是他三部曲的终章,都挂着安东尼奥·班德拉斯、丹尼·特雷霍(Danny Trejo)、Cheech Marin。
他同时剪这两部,一部在杀人,一部在跟小孩喊 yay。他说做两个极端的东西比做两个同类的东西容易。
真正的巧合发生在某一天。《非常小特务 3D》里班德拉斯只在最后一场绿幕戏出现,半天拍完。拍完他对班德拉斯说,现在去换你的 Desperado 衣服,我们把《墨西哥往事》欠的几个绿幕镜头补完。
“他一天之内完成了两个三部曲。这大概是史上第一次。”
《非常小特务 3D》本身也是一次技术越界。他早就想做 3D,拍《杀出个黎明》时就想让观众戴上眼镜之后整部电影变一个样,但当时胶片 3D 摄影机太差,做不了。后来他用了卡梅隆为水下 3D 纪录片做的系统,做出院线史上第一部数字 3D 电影。
他对 3D 的理解跟主流不一样。主流 3D 很“礼貌”,他的 3D 是主题公园式的,东西往观众脸上砸。他要的就是让人明白为什么要戴这副眼镜,孩子们在座位上伸手去抓。
这部片还有一次极限操作。拍到一半他发现双机拍摄意味着每个特效镜头要做两遍,进度来不及,他去跟片方说,得延档。对方说,从没听过你慌,可以给你延。十分钟后电话回来说,不行,麦当劳会告我们两千万,那个档期必须有一部电影。
2003 年 1 月开机,7 月 3D 版进影院。这是特效电影史上最快的完成速度。没得选的时候,人能把山搬走。
为什么是动作片,为什么先有角色
他的新公司叫 Brass Knuckle Films(铜指虎影业),计划是四部动作片,10 到 3000 万美元的区间,在他的奥斯汀片场拍。观众可以真的投资,拿到分成。所有投资人可以给他提案,四部里有一部会从这些提案里出来。
他选动作片的原因很务实:问 Netflix 现在缺什么,答案是动作片,缺得多,愿意为低成本动作片付溢价。而 2000 万美元的动作片对大厂来说便宜得不可思议,他们已经不会这么拍了。
《疾速追杀》第一部 2000 万,第二部 4000 万,第三部 8000 万,第四部一亿,因为观众基数在涨。他提到卡梅隆拍《终结者》时预算不到 500 万,卡梅隆自己的说法是“我们连 500 万都没有”。
“启动一个十亿级系列,不需要很多钱。”
那动作片的核心是什么。他的答案只有一个字:人。
《虎胆龙威》里麦卡伦是警察,有能力,但不是超人。他被卷进远超自己能力的事里,所以你会替他紧张。《疾速追杀》里约翰·威克是超人,但他退休了,他被激怒了,他要回去干那门活。动作的设计依附于角色的处境,反过来就散了。
他提到《终结者》里的莎拉·康纳:一个女服务员,觉得自己的人生不会有什么起色,结果发现自己是未来拯救人类那个人的母亲,她必须变成另一个人。这才是让人投入的东西,一个角色的创世纪。
还有那个被低估的结构件:倒计时。他说所有电影都需要它,连爱情喜剧都有,通常是开演二三十分钟后有人冒出一句“我们得在这个周末婚礼之前找到新郎”。
他给的最高标准是《纽约大逃亡》(Escape from New York):炸弹埋在脖子里,手腕上挂着计时器,主角一直在看还剩多少时间。其他电影的倒计时跟它比都显得假。
别用那种词形容自己的东西
访谈里 Lex 说自己做过很多很烂的东西,觉得这很重要。罗德里格兹打断了他:
“你在评判一件你根本没资格评判的事。”
他的论据是自己的经验:观众最爱的那些片段,往往是他最狼狈的时候凑出来的。那段空中接子弹的戏,是因为太阳要走了、只有二十分钟、替身跳不起来。观众喜欢的不是完美,是那种被逼出来的东西。
他说他有意专门拍预算更小、时间更少的片子。《我们都能当英雄》(We Can Be Heroes)是 Netflix 史上被重看次数最多的电影之一,而片方本来想给他 8000 万,他只要 5000 万。理由很直接:一,钱少点片子会更好;二,这样你们能拍三部,而不是一部。
他举了约翰·卡彭特的《怪形》(The Thing):上映那周撞上《E.T.》,影评人骂它是色情片,观众不去看,卡彭特自己以为拍了一部好片,结果被现实打脸,开始怀疑自己的直觉。十年后它成了经典。
还有《星球大战》。当年卢卡斯放给一群导演朋友看,所有人的反应是“可怜的乔治,他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了”。只有斯皮尔伯格说,它很天真,所以会大卖,小孩会喜欢。一部电影上映前,连它自己的创作者都不知道它是什么。
他提到昆汀剪完《低俗小说》那晚的状态。凌晨两点四十,他送昆汀回家,在车上问片子怎么样。昆汀说,完成了,但它还是像一部“昆汀会拍的电影”,不像一部真正的电影。他当时想,完了,这次不是那部。他回去打电话问参加导演场的几个朋友,所有人都没看出这是什么东西。
然后它去了戛纳,拿了金棕榈。
他问昆汀,那谁是那个看出东西的人。昆汀说,凯瑟琳·毕格罗,只有她说这里有东西。而且昆汀的一个朋友当时说,等你从戛纳回来,我要坐下来好好告诉你这部片哪里不对。
所以他的结论是:不要一部一部地赌,去承诺一个作品序列(a body of work)。哪一部是杰作不由你决定,你只负责持续生产。
活着就是重播
他有个说法,叫 living is reliving。
很多人嘲讽在演唱会上举手机拍的人,说你应该活在当下。他的反驳是:当下几秒钟就过去了,我们什么都不会记得。大脑是一台非常不可靠的计算机,用他的原话,是黄油做的。
他讲了一个例子。他妈妈 75 岁生日不想办,理由是十年前的 65 岁生日已经到顶了,办不出更好的。他问,65 岁那年我们干了什么?他自己完全不记得,虽然是他一手操办的。他翻日记、翻录像带,找到素材,剪了十分钟版本在生日会上放。放到妈妈接过车钥匙那一幕,她哭了,因为十年后的她才知道那把钥匙意味着什么。
“我们什么都不用做,把旧带子放一遍就行了。我们存了那么多好东西,全都忘了。”
他提到他给孩子拍过一组连环视频:让孩子对着镜头对十年后的自己说话,然后把镜头摇开,十年后再拍新的自己看旧的自己,一层套一层,像一个不断往里嵌套的项目。
他说 VHS 画质对孩子们来说就是虚拟现实。他们凑到屏幕前看房间的角落,说,我们离开客厅了,好像我们真的在那儿。他本来担心孩子会嫌画质差,结果完全不是问题,因为比起记忆,那个分辨率已经高得多。
所以他的建议是两条并行:拍,尽可能多拍;但一定要写日记,因为十年后你看到一张照片,不知道它是从哪来的。日记能把照片接回它的事件。
他提到自己在几百人的场合问过,有多少人写日记。举手的两三个。他说这是他最想传达的一件事。日记写到十五年以上,读起来像别人的日记。他翻到过一把吉他的来历,一直以为是自己买的,其实是某部电影的片方在他生日时送的。那是一把一万美元的 Santana 定制琴,他完全不记得。
日记还有一个副作用:你能看出规律。某天发生了一件改变人生的事,当时不觉得;周五、周六、周日连着三件大事。看久了你能开始预测未来。
关于记忆的有限和生命的终结,Lex 问他会不会难过。他讲了一个想放进电影里的想法:
“你做梦的时候,那个世界非常真实,你能看见墙。你醒来想告诉别人,一开口就忘了。我怀疑死后就是这样,你在下一段意识里醒来,想,哦,我以前是个导演?我有五个孩子?现在我要当一条鱼了。”
过去的生生世世,就是那样淡掉的梦。他说,会有一点难过,但那种难过会让人更珍惜现在这一段。
至于意义,他讲得很具体。他说孩子不是你的,你只是暂时被托付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灵魂。五个孩子、九个兄弟姐妹,没有一个人是重样的。他觉得这些人是在上一世约好聚到一起的。在这个家庭里,每个人都被允许去找自己真正该成为的样子,而他们现在都在做那件事。
他说,当你把这个说清楚,他们会突然很确定。他们不用再纠结“我该不该做创作,那算正经工作吗”。他们可以直接加倍投入。你也可以跳过所有纠结,直接宣布我是那个人,然后明天的行为会自动跟上。
他还讲了一个高中老师的故事。高三那年,他写了一篇拉美研究课的论文,自认写得不好。老师看完说,根据我读到的这些,四年后你会又有钱又有名。四年后,《杀手悲歌》出来了。多年后他在校友会上遇到那位老师,问,你当时为什么那么说。老师一脸茫然,说我说过吗,看起来完全不承认自己会讲这种话。
“有时候从我们嘴里说出来的话不是我们自己,它是从我们身上穿过去的。”
所以他对“我们为什么在这里”的回答,是一个操作性的回答:你会被推着走,注意那些信号,认领你本来该是的那个人,别让人类的怀疑挡住路。怀疑就是堵住管子。
他给的方法,都能当天用
整场访谈里,他讲的东西没有一句是玄学,全部可以落到今天的行动上。
- 把身份先改掉,行为会自己跟上来。别说“我想更自律”,直接说“我是个运动员”“我是个有创意的人”,然后按这个人的方式过一天。
- 用索引卡写剧本、写方案、写任何结构。一张卡一件事,先把你已经知道的关键节点写下来,比如开头、转折、结局,空的地方让脑子自己填。
- 把问题换成一个能产生行动的版本。删掉“我为什么这么失败”,改成“我今天能做哪三件改变我和身边人的事”,答案会从一个变成十几个。
- 交稿日就是生产力。自己设定的假 deadline 大脑不信,所以要给自己一个真实的截点,或者接一个真实的活。他管这叫 D.J. 方法:关掉手机,三天写完。
- 先做一版给人看,把风险全揽到自己身上。想说服别人给你机会,就别让对方承担任何下行风险。
- 学剪辑,哪怕你不拍电影。知道最后怎么拼,才知道现在该拿什么素材。这一条能省掉你项目里一半的返工。
- 声音先于画面。做视频、做演讲、做产品演示,先把声音做对,人的大脑会自己补上画面。
- 失败之后留一个“筛灰”的动作。别急着下结论说这件事失败了,先写下三个问题:我拿到了什么没预期的东西?这个过程里出现了哪两个新方向?哪一条可以直接变成下一个项目?
- 每天写日记,一年一个文件。同时尽可能多拍视频和照片,尤其是家人。十年后你唯一能回去的地方,就是这些文件。
- 主动靠近比你强一大截的人,别只跟同级混。哪怕只是站在旁边看,那种“原来没有捷径”的发现,比任何教程都有用。
- 别人朝你扔石头的时候,记住那句:你只要不眨眼。
最后一条他自己是这么实践的。1992 年那个不会说西班牙语、拿着租来的 16 毫米摄影机、一个镜头只敢拍一遍的人,没有等自己准备好。他后来说,大多数人的墓志铭上应该写:“此人长眠于此,他一直没有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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