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63 期·中文精读

B-Team 柔术:克雷格·琼斯、尼基·罗德与尼基·瑞安

B-Team Jiu Jitsu: Craig Jones, Nicky Rod, and Nicky Ryan

三位柔术运动员谈训练体系与比赛经历,以及无道服柔术的兴起和格斗运动的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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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格·琼斯(Craig Jones)的自我介绍只有两句:两届ADCC银牌得主,以及,银牌得主,也就是头号输家。

他把这句话印在T恤上卖。"我只看到银牌"(All I see is silver),版式直接照搬摔跤奥运冠军乔丹·伯勒斯(Jordan Burroughs)的那件经典款。输掉决赛这件事,被他做成了商品,还卖得挺好。

坐在这期节目里的三个人,克雷格·琼斯、尼基·罗德(Nicky Rod)、尼基·瑞安(Nicky Ryan),加起来六块ADCC银牌。他们都在奥斯汀的B-Team柔术(B-Team Jiu Jitsu)训练和执教。这支队是从约翰·多纳赫(John Danaher)带领的"Danaher死亡小队"(DDS)里分裂出来的两个分支之一,另一个叫New Wave,两支队伍都在奥斯汀。

分裂之后的互相攻击持续了很久,涉及涂油、使用类固醇这类指控。作为练习者和观众,莱克斯·弗里德曼(Lex Fridman)在两边的道馆都训练,和所有人都是朋友。他在节目开头把自己比作二战中的瑞士,琼斯立刻接话:一个非常富有的国家。

三种对待失败的方式

节目第一个稍微有点分量的问题,是问谁更爱赢。三个人的答案完全不同。

琼斯说自己不太在乎输,只要付得起账单就行。赢了的感觉是松了一口气,"操,谢天谢地结束了",而不是兴奋。他会主动屏蔽所有赞美,用同样的方式对待失利,事情发生了就过去了,有时候拿来开个玩笑。

尼基·罗德更接近传统竞技者的心态。他讨厌输,但把它当成必须付出的成本。他形容赢的快感接近海洛因,一场准备很久的比赛拿下之后,那种状态能持续好几天。他特别提到摔跤文化里的那个画面:比赛一结束,输的人直接跑下垫子,脸上写着愤怒和不甘。在他看来,那种夸张的情绪爆发有时候是表演,用来说明自己很在乎,而真正的原因是投入不够,结果没有达到预期。

尼基·瑞安给出了第三种答案。他说自己爱赢,但更恨输,而这份恨已经影响到职业生涯:因为太怕那种赛后的感觉,他会下意识地减少出场次数。他的收入、财务稳定性、个人品牌,全都押在能不能赢上面,所以比赛前几周,那个可能性会一直压在脑子里。他说这是自己这几年需要迈过去的一道坎。

三个人加起来,其实是竞技体育里三种典型的应对机制:麻木、承受、回避。第一种最省力,第三种最消耗人。

怕丢人比怕输更难对付

莱克斯插了一段自己的自白,身份是业余选手。他说自己参赛时最怕的其实不是输,是丢人。还有一种更难看的情况:领先两分之后不敢再冒险,靠拖延和控制把比赛耗完,赢了,但赢得窝囊,那是他事后最厌恶自己的地方。

这段话点出了一个很多人不愿承认的事实。输的痛感是有时限的,几周之后就淡了;而知道自己用怯懦的方式赢了一场的记忆,会留得久得多。人对自己的评价,最终不是按胜负表算的,是按有没有做该做的事算的。

尼基·瑞安的说法是,到了最高水平,情绪一旦上来就会影响判断。比赛可以有情绪,但最好留在上场之前。他为此做了一件很具体的事:比赛前几周,每次实战都把自己放进比赛情境里,想象这是ADCC的决赛台,把那场比赛在训练里先打上一千遍,等到真正上场,"就跟周二的一次普通训练一样"。

一个能打赢黑带的棕带,为什么不肯升段

节目里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尼基·罗德是棕带,而且是一条没有条纹的棕带。

琼斯当场说"我想给他黑带",罗德说自己还没准备好。莱克斯一开始以为这是玩笑,问了两遍才确认他们是认真的。罗德练柔术四年半,接近五年,两届ADCC银牌,在地方赛场上降服过好几个黑带,靠的是大学时期的摔跤底子和身体条件。按竞技成绩,他早该升了。

他们给出的判据是知识量,而知识量的检验方式是教学:能不能把动作讲清楚,能不能让人真的理解你在做什么。成绩不等于理解,身体素质可以掩盖理解的缺口,年纪越大掩盖得越少。罗德自己也承认,从开始练到现在能压制大多数黑带,主要是摔跤背景的馈赠,剩下的要靠时间补。

他还补了一句:等拿到黑带的时候,希望能同时是世界第一。一边是腰带,一边是排名,两件事他都要,而且不着急。

"街上没有热身"

赛前准备,三个人的做法几乎是教科书级别的对照组。

罗德的方案是完整复刻。同一套热身动作连做几周,想象自己在走向比赛台,把整条路径走过一千遍,让身体在真正比赛那天进入一个已经熟悉到无聊的状态。

瑞安的方案是彻底切断。不看不听不想,不做可视化,不做仪式,不搞特别的准备,上场前最后一秒才让比赛进入脑子。他平时训练也不热身,比赛也不热身。他的理由是:街上没有热身。

这句话听着像段子,但它描述的是一种很实在的立场。热身解决的是身体进入状态的问题,也顺带制造了一种"我准备好了"的心理暗示。切掉这一步,等于提前接受了"状态可能不在最佳"这个前提,把适应过程放到比赛的第一分钟里。代价是开局容易吃亏,收益是对意外情况脱敏。

琼斯今年三十一岁,他自己也说现在可能该热身了。他没说的是,他早年那种赛程密度本身就是热身:每周都打,打完去开研讨会赚钱,下一场直接跳进去。那种生活方式不需要仪式,因为生活本身没有仪式感。

从澳大利亚到纽约:迁移本身就是训练

琼斯的路径值得单独讲。

2017年他在ADCC和EBI上两次对上戈登·瑞安(Gordon Ryan),之后去打Kasai。那场比赛在纽约,主办方安排了四个更衣室,把他和所有DDS的人分在一间,而他们上个周末刚在赛场上打过。他以为会很尴尬,结果气氛很松,对方还邀他留下来训练一周。

他去了。然后发现那个房间里的人才密度和他之前待的地方完全不是一个量级。早上七点的课按巴西时间拖到八点才开始,屋里能有一百人,一票顶级选手,很多人一天练两次。

他在澳大利亚跟拉克伦·吉尔斯(Lachlan Giles)训练。他说那间屋子的人大多有正经工作,训练伙伴很有限,基本就是和吉尔斯加另外几个人来回磨。顶尖选手需要的是能跟自己练同样强度的人,这件事没法靠个人努力补上。

所以他决定搬到美国。理由很朴素:从澳大利亚飞出去太远,所有比赛都在美国,把基地放在澳洲不现实。地理成本是职业运动员最没法用努力抵消的一项。

第一次进那个房间,他被教育了。他自己的风格当时基本是DDS那套东西的山寨版,腿锁看艾迪·卡明斯(Eddie Cummings)的视频看到停不下来,把别人的腿一个个拆下来。他的判断很直接:如果这套东西让老派巴西人不舒服,那它让人不舒服是有原因的,可能因为它真的有效。于是他先模仿,再拿着模仿来的东西去跟原版打。

分裂:波多黎各就是《现代启示录》

关于DDS为什么散,三个人的说法都是同一个调子。

琼斯把波多黎各比作《现代启示录》,把约翰·多纳赫比作库尔茨上校:丛林里发生的事,不可言说,说出来会很难听。他甚至开玩笑说已经签了书约,"显然我高中都没毕业,所以我就负责俄语翻译"。

玩笑归玩笑,他给了具体说法。他和多纳赫关系很好,他猜测原因之一是对方想家了,想听熟悉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口音。他跟着尼基·瑞安走,因为当时离开的核心那一批人跟着瑞安,他站在瑞安这边。他说那是私人问题,就这么简单。

至于是否遗憾,他的回答很分层。他怀念公众看不到的那部分多纳赫,关起门来一直在讲笑话,那种澳新式的插科打诨,跟公开课上那个刻意经营形象的人完全不同。他也承认多纳赫那套体系极其严格,严格到他自己更偏好现在的自由。他说戈登是个很好的训练伙伴,但那些负面的东西加起来的重量超过了这些好处。

这段里能看出他对整个行业的判断:我们在垫子上互相摔,把意义加进去,从外面看很蠢。人类的存在本来就够蠢,繁殖、吃饭、追钱、追车,在资本主义里追,在威权体制里崇拜某个独裁者,最后太阳烧完,一切归零,而星际殖民又太难。所以别把柔术看得太认真,一群猿猴而已。

一个用这种尺度看世界的人,同时又每天训练三小时、把银牌做成T恤、精确计算每场比赛的商业价值。这两件事在旁人看来矛盾,在他那里不矛盾。既然一切终将归零,那就可以把胜负看得轻一点;正因为看得轻,才能把注意力放在能积累的那部分上。

保镖、健身模特和每周五小时的车

尼基·罗德的起点相当特别。他大学退学去追健身模特的职业路径,签了纽约的Wilhelmina模特经纪公司,一边当夜店保镖(bouncer)一边想把身材练好。

更衣室里总有人争论谁更能打,摔跤手和练过柔术的保镖互相不服。他被拉去上了一节柔术课,第一节课基本控制了所有人,压在上面,靠对格斗的理解躲开了大部分不成熟的降服技。第二周他就开始比赛,用点数赢得很干净,还降服了几个黑带。练了三个月,他联系上了戈登·瑞安和多纳赫。

他当时住南泽西的格洛斯特县(Gloucester County),具体是克莱顿(Clayton),到纽约单程一百三十英里,不堵车两小时到两个半小时,回程赶上晚高峰要三个多小时。2018年,他就这么每周往返,能去几天去几天。

拿到ADCC预选赛冠军之后有了点收入,加上ADCC银牌,他才搬去纽约、新泽西一带全职训练,一直待到这支队搬到奥斯汀。

在这段经历里,他讲了一件特别具体的方法论。在那个满是高手的房间里,你不可能被单独拎出来当重点培养对象,教练的注意力是稀缺资源,所以你必须自己去找问题,主动开口,把自己的困惑说出来。他把这件事称为自己的转折点:从被动接受变成了主动索取。

技术上的自我认知也很清楚。他一开始发现自己天生容易拿到对手的背,就把控制背部和背后裸绞做到极致,然后补腿锁防守,后来又练出身体锁过腿(body lock pass)。这条路径的逻辑是:先找出自己天然占优的位置,把它变成绝对强项,再去补那些会被对手利用的缺口。

十五岁辍学的少年

尼基·瑞安十三岁开始练,最初的目的只是锻炼和减肥,他自己说小时候挺胖。第一节课就喜欢上了,然后每天去布伦瑞克(Brunswick)的道馆。暑假被带去纽约跟多纳赫训练,高一读完就退学,全职练柔术,那年十五岁。

他说自己很早就知道这辈子要干什么。柔术吸引他的是解题的部分,既是脑力的也是体力的,这一点和罗德强调的"知识"、琼斯强调的"模仿再超越"其实是同一件事的不同侧面。

他把自己定位成"垫子之外是个懒鬼"。这个自我评价放在一个十几岁就退学、每天泡在曼哈顿那间蓝色地下室(blue basement)里的人身上,听起来不像谦虚,更像是在说:我只会做这一件事,所以我把它做到底。

他明确说多纳赫对他像父亲一样,他基本是在那个地下室里长大的。所以分裂对他的意义和对琼斯不同。琼斯失去的是一个他很喜欢的教练和一套严格的体系;瑞安失去的是成长环境本身。

关于他哥哥戈登,他讲得很坦白。两兄弟的共同点是都不想干一份自己讨厌的全职工作,而戈登是个极度自信的人,先冲了出去,把路探出来。在他父母那一代人的认知里,柔术赚不到钱,想靠格斗吃饭最终得转去打MMA。戈登、加里·托农(Gary Tonon)这批人是第一批只靠柔术就过得很好的人,所以父母最后才同意他退学。

两年没说话,然后对方先开的口

问到他跟戈登之间有没有敌意、能不能原谅彼此的时候,瑞安的回答里没有多少修辞。

他说分裂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确实互相恨,后来慢慢冷下来了。就在这次节目录制前的某一天,戈登主动联系了他,那是分裂之后将近两年里两人第一次真正说话。气氛不敌对,还开了几句玩笑。他希望这是敌意消退的开始。

然后是莱克斯引用的那句《教父》台词,维托·科莱昂说的:家族的力量,和军队的力量一样,在于彼此之间的忠诚。

瑞安的回答落在父母身上。他们从小教的就是家最重要,永远不要背叛家人。所以他会时不时想念哥哥。

把这段和前面的内容放在一起,能看出一件事:这个圈子里所有的公开冲突,最后都要经过"家庭"这道过滤器。琼斯和多纳赫是师徒关系的破裂,罗德和多纳赫是资源关系的重组,瑞安和戈登是血亲关系的撕裂。前两种可以靠换一个道馆解决,第三种解决不了,所以它需要的时间最长,而且只能由其中一方先拿起电话。

把失利变成产品的能力

那件T恤里藏着这期节目里最可操作的一条商业逻辑。

琼斯的说法是:赢了或者输了,只要能把这个结果编成一个好笑话,就能从刚发生的事情里赚到钱,这才是最重要的。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观众在看什么,所以他在社交媒体上永远贴着那条线走,尽可能靠近但不越过去。他提到自己会观察反应,比如跟尼基说话时判断某句话是不是过界了,过界就收回来一点。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一支刚分裂两年、内部矛盾一堆、被指控涂油和使用药物的队伍,能成为这项运动里最有商业价值的内容源之一。他们的产品不只是比赛,是比赛前后那一整套叙事。银牌是叙事的原料,不是失败。

同样的逻辑在莱克斯身上也成立。他被称作二战中的瑞士,和分裂双方都是朋友,双方的比赛他都看,双方的道馆他都去。琼斯的反应是"一个非常富有的国家",这句话既是调侃,也是准确的判断:在一个高度对立的场域里,保持中立并持续提供交流场所的那个人,往往拿到最多。

给想在自己领域里赢一次的人

这期节目表面上聊的是柔术,实际上是一份关于"如何长期做一件极难的事"的经验汇总。三个人的方法互相矛盾,这恰恰是它的价值:没有唯一正确的方式,只有和自己性格匹配的方式。

  • 先分清自己怕的是输还是丢人。怕丢人的解药是提前想清楚"这场比赛我愿意怎么打",而不是盯着对手的排名。
  • 如果情绪会影响发挥,就把情绪挪到赛前。比赛前几周在训练里复刻比赛场景,让身体把高压状态当成日常。
  • 如果仪式感会让你更紧张,那就砍掉仪式。接受开局可能慢热,用适应速度换心理稳定。
  • 用能不能教会别人来检验自己是否真懂。讲不清的地方就是没懂的地方,段位、头衔、成绩都不能替代这一步。
  • 在新环境里主动提问。资源稀缺的房间里没人会来挖掘你,你必须自己把问题递上去。
  • 评估迁移的成本时,把地理和人才密度算进去。和比自己强的人待在同一个房间,这件事没法用个人努力替代。
  • 先找到自己天然占优的那个位置,把它做到极致,再去补短板。均衡发展是补短板之前的事。
  • 赢和输都是原料。能把它讲成一个让人愿意听的故事,你就还没输。
  • 和家人、和曾经的师门之间的裂痕,别指望靠时间自动愈合。总得有人先拿起电话,而先打的那个通常损失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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